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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(剧情)

李青云冷眼看着肆无忌惮坐在她家沙发上的西装革履的男人,只想杀掉他。

李青云恶狠狠地说:“陆尽骁,给我滚出去。”

李青云觉得陆尽骁就是个疯狗。

纯粹的疯狗。

陆尽骁扑通一声,单膝跪在地上,不知道从哪里捧出一束玫瑰花,像求婚一样。他的眼睛在头发的遮盖下看不分明,嘴角的笑意却遮挡不住:“李青云,我爱你,不要让我走。”

李青云:“你给我滚出去。”

陆尽骁:“我帮您换鞋吧。”

陆尽骁把玫瑰花放在桌子上,像狗一样爬过来,想帮李青云换鞋。

当陆尽骁修长的手放在她高跟鞋上时,李青云只感觉一阵反胃,一脚踢开他:“这就是你爱我的方式?!3年了,整整3年,陆尽骁,你天天跟踪我,在我的工位上放情书,甚至我换了工作你也不依不饶,最近你偷了我的钥匙,重配了一把,便潜入我家偷我的内衣裤,现在还敢大大方方的坐我的沙发!我不需要你这样的爱,也不需要你这样跪着,像狗一样爬着,如果你爱我,就给我进精神病院吧。”

陆尽骁笑眯眯的趴在她脚边,仰望着她:“当狗有什么不好?我就想当您的狗。”

李青云回想起她大学毕业新入职的时候,对陆尽骁的观感还不是这样。

那时陆尽骁英俊帅气,身高185,身材又极好,前凸后翘的,西装都包不住,李青云看了直流口水,陆尽骁就是她梦中王子的模样。

他们一同入职,又在一个部门,李青云本以为她只能看着陆尽骁和一个美女在一起,结婚,生子。她最多做一个旁观者,参与不了陆尽骁的生活。

没承想,陆尽骁在与陆尽骁的工作日常中,逐渐爱上了她。

李青云自认为自己很平庸,长的最多也就清新可人,与陆尽骁那种自带光环的王子颇有云泥之别。

她是灰姑娘,何德何能可以获得了王子的垂青?

但如之前所言,陆尽骁是个疯狗,疯狗怎么会是王子?

陆尽骁的神经病在李青云面对他的追求攻势时一览无余的暴露出来。

陆尽骁深情的看着她:“今天晚上7点,sea flower餐厅见。”

李青云大吃一惊:“不了不了,那个餐厅好贵,平均一餐要3000多吧?不要让你破费。”

陆尽骁又说:“今天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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